顾菲是个很好的听众,不出声,满眼期待。上一世联谊晚会上,他就是这样在台下看着顾菲的。
那个时候全场欢呼,顾菲,应该没注意到角落的他。
余悸抬头,眼前女孩的笑,比夜色还美!
“从前的歌谣
都在指尖绕
得不到的美好
总在心间挠
白饭粒无处抛
蚊子血也抹不掉
触不可及刚刚好
日久天长让人恼
那时滚烫的心跳
也曾无处遁逃
像一团烈火燃烧
烧尽跨不过的桥
时光匆匆地跑...”
顾菲愣住了,这首歌她第一次听。
幻想里,男孩坐在草地上,捧着吉他,看着眼前的女孩,笑意盈盈,唱歌,只唱给她一个人听。女孩轻轻靠着他的肩膀,初夏的晚风掠过,两三片落叶纷飞,女孩抬头,仰望星空。
歌声停止,女孩的幻想打破,两个人对视,久久不曾开口。
余悸道:“我很久没唱了,可能唱得不那么好听!”
顾菲摇摇头,她不用搜索都知道,这首歌,一定还没问世,她也彻底相信了余悸拿歌卖钱的事情。
听完这首歌不自觉想到了张爱玲的小说“红玫瑰与白玫瑰”。
“每个男人在他的生命中都会有两个女人,至少两个。一个是红玫瑰,一个是白玫瑰。当他娶了红玫瑰,日子久了,红玫瑰就会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而白玫瑰就是窗前的明月光。当他娶了白玫瑰,日子久了,白玫瑰就会变成衬衫领上的一粒白米饭,而红玫瑰就是胸口上的一颗朱砂痣。”
顾菲不知不觉念出这一段话,脸上的光华黯然失色,余悸下意识以为她还放不下那个叫张宇翰的人,心里苦不堪言,旁敲侧击安慰道:“其实我们应该向前看,我们应该珍惜当下,珍惜那些真正关心我们的人,而不是总是沉迷在过去。”
顾菲点了点头,丝毫没听出余悸的言外之意。
最终顾菲还是没要支票,余悸只好自己收着。
临近八点,两个人也不再聊天了,开始写卷子,顾菲写作业的时候异常的认真,逐字逐句的慢慢审题然后才写下答案,而余悸则没那么认真,他好歹也是前学神,而且他的心智和知识让他可以迅速掌控上课的类容。
于是顾菲就看到了这样一幕,她写得要死才写完一半数学卷子,余悸已经写完了数学卷子,开始写物理卷子了,她写完数学卷子,余悸已经开始写化学卷子了。
顾菲在上海也算是尖子生了,一脸不服气的把余悸的卷子抢了过来,一题一题看,想看他是不是在乱写。
看到后面,她的怀疑逐渐变成了震惊:“你是妖怪吧?一个小时不到,三套卷子写完了?而且正确率这么高?你是怎么更上课程的?就比我先转来一天而已!”
余悸喝了口水,点了点头:“我这种叫宝藏男孩,所以你对我好点,我心情好可以教教你!”
顾菲在桌子底下踩了余悸一脚:“我最近是不是对你太好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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