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大海隔天晚上和周珍珍说现在店铺半年起租,半年的租金在50-100之间,要看租哪个地段,而且开店需要办经营手续,这些就不用周珍珍管了,周大海会帮她的。
主要是周珍珍要自己去选店铺。
等到了星期日周大海骑自行车领着周珍珍去挨个看店铺,第一家实在太小,也就10平米的样子,不行。
第二家的平方倒是大,但位置有点偏,不行。
第三家在主街上,位置可以,面积大概30多平也行,但旁边是一家裁缝店,这个待考虑。
第四家在国营饭店旁边,人流量不错,但是饭的气味太大,不行。
又看了几家周珍珍最后决定选择第三家,于是和周大海见房子的所有者。
“真的不能再低了?”
“真的不行,这是最低价了。”房子的所有者冷汗都要冒出来了,周大海一副横眉竖目的样子看着像要打人。
“行,就这样吧,现在就能写条吗?”这时候不用合同,租房要写凭条和签字。
“可以可以。”
虽然过程曲折,但结果是好的,资金半年75,水电自费,周珍珍租了三年,款项一次付清。(450)
房屋所有者请了一个人作见证,然后签字,凭条双方各留一份。
至此手中资金只剩2640。
周珍珍让周大海搞点自行车票,正好可以让周军带她,不然每天这么来回走得累死。
周大海“……”他忍,谁让珍珍是他小祖宗。
周珍珍的事让周大海悟出一个道理,从小不能太惯着孩子。
抱歉,章节内容加载错误,未能成功加载章节内容或刷新页面。
Sorry, there was an error loading the chapter content. We were unable to successfully load the chapter or refresh the page.
抱歉,章節內容載入錯誤,未能成功載入章節內容或重新整理頁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