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没回家过年,跟钱进一起,在束河古镇做兼职。那是一家茶馆兼咖啡馆,晚上还是酒吧。白天在室外的露天空地,遮阳伞搭配沙发,还有歌手驻唱。
三个歌手按时间段轮流,其中有个叫帅帅的小伙,唱功最好。赵忍之第一次被吉他弹唱打动,就是因为这个家伙。后来俩人就成了好朋友,赵忍之跟他学吉他,他跟赵忍之学做饭。
那天第一次听帅帅唱歌。首先是一阵很有节奏的扫弦,然后就听见他高昂,而稍嘶哑的嗓音:秋天的风吹过原野,无尽的星空多灿烂。就在那分手的夜晚,你曾这样轻声告诉我……”
千年的束河,微寒的初冬,飞花触水的咖啡馆。暖阳,和风,青石街道,空气中漂浮的古朴,还有悠然漫步的游人。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安详,都在一刹那中永恒。
赵忍之从来没有,为歌声那么感动过。也从来没有那么地,喜欢过吉他。后来才知道,那首歌叫《星空》。然后他又接着唱了《少年》,《时光》,《旅行》,《那里》,《故乡》。
从此赵忍之才知道,一个叫做许巍的人。他才知道,自己错过了多少。他的音乐系统,真是太落后了。在憧憬自由渴望爱情,而失落梦想的青春里,怎么可以没有许巍的歌声?
“我开始懂得珍惜,和你每一次的相聚。静静地感觉着你,心中的悲伤和欢喜。也开始懂得忏悔,在这短暂的一生里。我甚至来不及爱你,把最美的献给你……”
歌词里就是赵忍之,想要对范玉说的话,完美代入!身边最亲近的女孩儿,之一,当然要加倍珍惜。而前世也只是好朋友,可不是来不及爱你嘛?标准撩骚!
范玉眉开眼笑,端起酒杯咯咯笑道:“干!”“干!”赵忍之喝完一杯,继续下一段撩骚:“这一首《私奔》,送给亲爱的苗苗!”反正都是亲爱的,别问哪个最亲,问就是都亲!
郑钧的好歌不少,但赵忍之只听过《灰姑娘》。知道《私奔》这首歌,还是因为一本网络小说,《我的26岁女房客》。由于书中反复提及,所以就特意去听了,结果欲罢不能。
另外,这本书不得不说一句,真TM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!看名字以为是爽文,手残一不小心点了进去,结果被虐了个半死不活。
追文的那段时间,差点得了抑郁症。抽烟的坏毛病,也从这里来的,因为主角就是老烟鬼。要是知道作者地址,赵忍之非得上门,给他送菜刀!
“把青春献给身后,那座辉煌的都市。为了这个美梦,我们付出着代价。把爱情留给我身边,最真心的姑娘。你陪我歌唱,你陪我流浪,陪我两败俱伤……”
没有辉煌的都市,这只是一个代名词,代表细阳和三江。那个最真心的姑娘,陪着你做一切正常,或疯狂的事情。以前创业的路上,赵忍之经常一边开车,一边单曲循环这首歌。
“一直到现在,才突然明白。我梦寐以求,是真爱和自由。想带上你私奔,奔向最遥远城镇。想带上你私奔,去做最幸福的人!”
是啊,这辈子才明白,最梦寐以求的东西!快了,到月底就可以私奔了。虽然还要带上几个电灯泡!但是没关系,灯泡在太阳面前,也翻不起什么浪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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